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试玩- APP下载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09-19PG电子,PG电子官方网站,PG电子试玩,PG电子APP下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山南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及市级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拟订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的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年度计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财政、金融、土地等相关制度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建议。牵头推进市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责面清单制度。
(五)根据授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根据授权,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拟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组织拟订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参与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牵头粮食工作市际协调机制。
(九)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市级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共同富裕重大规划及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牵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配合协调辖区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五)组织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制定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应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粮食流通和应急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市储备物资总体发展规模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承担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基础设施建设。承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在山南市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日常工作。
(十八)监督执行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粮,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配合实施自治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承担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024年内设行政科室15个,(办公室、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民营经济和财金贸易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科、农村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科、价格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粮食储备科、监督检查科、政工人事科等科室)。
事业科室5个(含参公事业1个),(价格认证中心(参公)、粮食检化验中心、经济运行分析中心、项目评审中心等科室)。
核定总编制68个,其中:行政编制43名,核定事业单位编制25名(含参公事业编制)。
全委机关实有干部职工59人(含干部3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干部14人、工勤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人,西部志愿者3人,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干部71人(含工人)。2024年我委调出6人,通过干部调整、公开遴选、人员转隶等方式进入我委6人。
2024年度收入总计19,178.09万元,支出总计19,178.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839.62万元,7829.12万元,增长69.14、68.9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川藏铁路至林芝段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分中心项目资金。
本年收入19,17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8.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19,17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93万元,占12.47%;项目支出16,787.16万元,占87.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178.09万元,支出19,178.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39.62万元,增长69.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川藏铁路至林芝段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分中心项目资金。支出增加7829.12万元,增长68.9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川藏铁路至林芝段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分中心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29.12万元,增长68.98%,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川藏铁路至林芝段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资金;二是增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分中心项目资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6.02万元,占49.3%;国防动员(类)支出766.79万元,占3.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67万元,占1.86%;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7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143.55万元,占0.7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236.58万元,占42.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21万元,占0.03%;其他支出(类)支出100万元,占0.52%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28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85.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5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委人员调动较大、退休人员3名。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5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委人员调动较大、遴选调入人员2名。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14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委人员调动较大、退休人员3名。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委人员调动较大、退休人员3名。
5、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油调查及物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分中心。二是增加储备粮油保管补贴及轮换费用等。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十四五”中期评估优化编制费。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4.0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338.82万元、津贴补贴891.24万元、奖金10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7.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1万元、住房公积金143.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0万元,抚恤金42.51万元、生活补助71.12万元、医疗费补助17.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3万元。公用经费206.9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9.01万元、印刷费1.33万元、水费1.32万元、电费19.93万元、邮电费3.97万元、差旅费18.8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工会经费3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36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5.41万元,支出决算为88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794.74万元,增长876.5%,主要原因是增加搬迁群众物资运输费。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3.01万元,占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0.2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3.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下基层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搬迁群众物资运输费等。
国内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接待16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下基层督导检查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7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59%。
共组织对1、信息化运行维护费7.2万元、2、专班工作经费54万元、3、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4、疫情物资仓储租赁费4307万元、5、项目咨询评估费用及综合业务系统建设费550万元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5.56万元。从22个预算项目资金为2275.56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166.84万元,支出率达到95.22%。经检查,资金使用率总体合格,但个别项目存在资金支出不达标的现象,其中有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影响了我委预算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
2024年度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6.9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1%;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89.49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险经费、伙食补助等。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上级部门对接工作,下基层监督检查、调研、指导工作。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